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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长江宜宾航道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2020-08-1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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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宜宾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确定的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19日(9:00—17: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长江宜宾航道局(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三江路东段7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另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备用);

2.身份证原件;

3.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签字盖章)及就业协议书空白件;

5.“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尚未派遣且可以开具2020年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获得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长江宜宾航道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实际面试人数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长江宜宾航道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社交距离;考生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于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长江宜宾航道局人事教育处 0831-2107093

 

附件:长江宜宾航道局2020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笔试总成绩排名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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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3 16:33:57信息来源:点击:70
四川省直事业单位备考群(资料及信息交流):892332779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此次公招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阶段。现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16日(星期日)10:00—15: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9号楼2、3楼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2号,西部汽车城对面)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学历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四)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五)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证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申领健康码和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请各位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前,要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八)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当天提供7天内(2020年8月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及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考生本人按此通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审查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028-855251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02884118412转898419(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

028-85531380(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028-85525655(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87769670(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028-85061883(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028-69360159(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

 

附件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点击下载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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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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