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020-07-14来源:本站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四川省2020年度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按考生须知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7月25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四川省2020年度卫生、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6-ECE509B9AA57E12B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