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四川省眉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经主管单位核准,对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共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6月18日早上7:10;
(二)地点:在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正门报到后,前往体检医院。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做“不合格”处理。
三、体检的标准
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考核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四)体检费用:400元,医院收取。(交通费、生活费自理)。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市司法局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招聘资格:
(一)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三)考生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四)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五)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六)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七、复检及递补
(一)复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二)递补。按照《公告》规定: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在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本公告由眉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眉山市司法局政治部,电话:028-38099682。
附件:眉山市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