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经征求市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市卫健委意见,现将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见附件1、2、3、4。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定于5月29日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结果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公布。
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5月28日(9:00-12:00,14:30-18:00)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元市利州区公园街57号)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疫情期间体检承诺书(附件6,“报到当日体温”栏目暂不填);
(五)湖北来广及近14天到过国内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应提供截至5月28日近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六)体检费用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机关或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四、体检纪律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参检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839-3289151。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参公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2.2019年下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3.2019年下半年广元市法院、检察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4.2019年下半年广元市司法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6.2020年广元市健康筛查承诺书.doc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