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及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和县乡机关)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要求,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241名(详见附件1)。其中:县乡机关职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录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62.225分);公安系统职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57.34分);司法行政机关面向警院招录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 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到招录机关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体检通知书》,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的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
体检具体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位的递补仅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需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的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填报健康筛查承诺书,如实反映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接受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2.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须佩戴口罩。
3.参加体检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5.体检费约500元,考生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6.参加体检人员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事先主动联系报考职位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体检当天过时未到且未作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028-26110983)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028-26921128)
中共安岳县委组织部(028-24527347)
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028-23350513)
附件:1.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2019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安排表
3.健康筛查承诺书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资阳市公安局
资阳市司法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