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来源:本站采编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17580。
眉山市统计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2019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参公人员
遴选人选的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面试名次 |
遴选岗位 |
试用
结果 |
1 |
谭珊 |
女 |
本科 |
会计学 |
2 |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通过 |
2 |
张帆 |
男 |
本科 |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 |
3 |
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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