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日期: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
二、集合时间地点: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上7:40前到达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9号(宜宾市工业和军民融合局)机关大门前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否则视作自动弃权。
2.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注:体检费用为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7.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请参检考生带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