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2019年宜宾临港经开区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2019年宜宾临港经开区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体检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2020-03-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日期: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
 
二、集合时间地点: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早上8:00前到达宜宾市二中(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36号)校门口集合。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否则视作自动弃权。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受检,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自备体检费(注:体检费用为7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7.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考生需佩戴好口罩参加体检,做好个人防护。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人事局
 
2020年3月12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