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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01-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2020年1月2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84238727@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请考生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1月23日18日前传真至010-84238650或发送扫描件至84238727@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页)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请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并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以上邮寄材料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邮寄地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干部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9733。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0年2月14日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楼二层候考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六、注意事项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体检,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方式:010-84239733/010-84238789(电话)
 
010-8423865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样式)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
 
                                                2020年1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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