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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关于肖文等12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后续工作的公告

2020-01-15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综合成绩排名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政审及体检
  (一)政审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本次岗位招聘人数(3人)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
  (二)政审内容及结果处理: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对政审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递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时间:政审、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
 
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附件:2019年度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表(点击下载)
 
四川大学泸州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0年1月1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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