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安排
时间:2020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4楼市委组织部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准备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要提供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该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面试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1日至12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时,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还应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清楚的,请向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839-3289151。
附件:1.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广元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3.广元市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