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排名成绩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处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月2日(星期四)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公安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
(三)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本人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生源地报考的考生提供原户口本户口迁出页)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
1.报考凉山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三)职位(职位编码43190003)的,提供藏语(呷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证。
2.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出具院系、学制、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学生证上已注明上述信息的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
3.已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交已满(或无)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材料(聘用文件、聘用合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已满[或无]服务年限的证明),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已就业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临聘人员(政府雇员)提供聘用(雇佣)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注明非在编);
7.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到相应的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证。
2.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证到面试缴费处缴费。
3.考生凭缴费发票到资格复审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由凉山州公安局直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月4日17: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12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8:00
体能测评地点:凉山民族体育场(西昌市风情园路2号、西昌市健康南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凉山州公安局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传真:0834-3866408。
附件:2019年下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点击下载)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公安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