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县政府办公大楼旁)。
三、资格审查对象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19221066—2019221070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编码2019221066—2019221070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8.84分。
四、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由党组织关系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
4.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报名信息表》2份。
6.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要求:双方签字委托书一份,委托人所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对象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下列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优秀村干部:由所在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出具的任职材料或任职文件,且加盖镇街党委(党工委)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2.优秀工人(农民工):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工作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3.优秀企业管理人员: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机关或用工单位(企业)授予个人的表扬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年以上用工单位(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印证材料或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复员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人员: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印证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的印证材料。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县县委组织部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12月30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0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经过资格审查及面试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版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30-8192897
附件:泸县2019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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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