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选调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仍未达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计划。根据选调岗位初审通过人数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20191021号岗位(选调单位:眉山天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选调岗位:市政、交通行业管理,选调名额1名)选调计划。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