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34号)和《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乐人社发〔2012〕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胡志敏、李佳2名同志为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11月13日—11月21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认为其有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科电话(0833-2134798)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