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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自贡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的公告

2019-10-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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