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数及名额调减的公告》及《关于2019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经8月31日面试,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本次招考共确定117名考生进入体检。
根据《公告》规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本次招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均高于本次招考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因此,本次招考无资格取消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花名册》。
三、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务必于2019年9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光明路22号农牧大楼八楼815室)领取《体检通知单》,按《体检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监督投诉电话:州纪委派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附件:甘孜州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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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