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考核招聘2019年省属免费师范生政策规定,现将省属免费师范生徐茜同志体检、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经本人申请,南江县教科体局研究并报巴中市教体局同意,拟确定签约徐茜进入体检(姓名:徐茜,性别:女,籍贯:四川平昌,毕业院校: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体检对象于2019年8月13日(9:00-12:00),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人社局六楼606室签到,办理体检手续。2019年8月14日按通知时间在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和参加体检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执行标准
本次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下一批次新招聘教师同时聘用上岗。
(四)复检要求
考生体检后3日内没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即表示该考生体检合格。体检对象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科体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
2.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3.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4.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三、政审考察相关事宜
(一)政审考察对象
体检结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政审考察程序
参照2019年7月23日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南江县2019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及省属免费师范生体检、政审考察的公告》政审考察程序执行及下载打印政审资料。
请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在2019年8月19日将上述材料交南江县人社局606室综合审查,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做自动放弃处理。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四、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办理,请考生注意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非在编在职人员请到南江县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已保存在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如已存在不需开具调档函。
4.请政审考察对象注意联系方式的准确,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变动,应及时与县教科体局或县人社局联系。
5.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县教科体局:8225533,县人社局:8227499
监督电话:中共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委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821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