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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安市选调生递补体检的公告

2019-06-26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9〕38号)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广安市2019年选调生体检中,因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需要进行递补体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因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2名,按相同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2名递补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7︰20前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1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到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集中报到,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责。
 
(三)体检结果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公布,需复检的考生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716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资格。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体检纪律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非当日、非当场复检,补检的具体时间由广安市委组织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附件:2019年选调生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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