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凉山州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排名成绩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处查询。报考凉山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14:00-17:30。
地点:凉山州委党校教学大楼一楼(西昌市商业街3段35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信息表中“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一栏由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乡镇党委或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均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证件照(2寸)2张(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
6.除上述共同需要的材料外,面向不同职位分别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
①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提供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截止2019年3月21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②截止2019年3月21日已满38周岁(即1979年3月21日以前出生)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需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省委、省政府及以上综合类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联系帮扶贫困村或者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第一书记提供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开具的截止2019年3月21日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具体任职起始时间,即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④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①服务地在州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的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服务地在州外(省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满和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要求写明服务期起止时间);
②服务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未被正式录用为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人员的证明材料;
③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的,需提供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④州外(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且能反映服役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等)。
⑥资格复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2.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签署《面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考生提供的材料均使用A4纸印制。
4.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
5.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州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6.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须于6月12日前向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书面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书。
7.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2:00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1日。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公告事项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应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关机、停机、换号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纳入考生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均取消录用资格。
5.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同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5186;传真:0834-2162017。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