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9〕44号)规定,现将遂宁市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
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采用网络方式公布,考生进行点对点查询成绩及排名,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最终成绩及笔试排名情况。我市委托“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代为公布,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遂宁市委党校南四楼404教室(遂宁市船山区城河北街95号)。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1.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①经任职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由任职村(社区)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截至2019年3月21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或“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的联系帮扶贫困村或者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第一书记”的证明材料1份;⑤由任职村(社区)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情况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考核情况为准);⑥年龄需放宽到45周岁的,还需提供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报考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
(1)优秀工人:①经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1份;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1份,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1份。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⑥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优秀农民:①经从事农林牧渔等一线生产经营活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授予个人的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⑤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①经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四川省2019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③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情况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考核情况为准);⑥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19年3月21日前退役、2019年7月底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且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⑦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
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25-2989391、298939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