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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05-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岗位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1

长宁县人民医院

内科儿科医生

19130002

2019427074001

55.36

3

2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检验士

19130014

2019427080305

56.2

6

3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药剂

19130015

2019427080419

56.98

7

4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中西医临床医生

19130019

2019427080915

50.6

4

5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幼儿教师

19130022

2019427212707

52.48

13

6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19130023

2019427160925

65.46

19

7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19130023

2019427161317

65.02

20

8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19130023

2019427160907

64.82

21

9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9130024

2019427142024

58.54

13

10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9130024

2019427142014

57

14

11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9130024

2019427142118

56.42

15

12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9130024

2019427141924

55.52

16

13

长宁县县城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9130025

2019427120609

54.98

7

14

长宁县幼儿园

幼儿音乐教师

19130034

2019427212922

49

4

15

长宁县长宁镇中江小学校

小学美术教师

19130037

2019427213030

59.92

4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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