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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9〕38号)有关要求,现就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遂宁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6408室(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号楼4楼)。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附件4(选调专业目录)不一致且不符合专业不限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名称及其专业代码等),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院(系)党组织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6)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国家级奖学金等荣誉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表彰时间、表彰单位、表彰名称,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7)截止2019年3月13日,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经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并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须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期起止日期、服务期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4)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要求写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5)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证明材料(需写明任职起始时间)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
(6)获得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考生,须提供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考生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2019年6月1日。
(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拟定于2019年6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遂宁市委组织部将及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若因考生通讯不畅而影响体检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学生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25-2989391、0825-2989392。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