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9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对报考我县公招教师职位并符合政策性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加分资格,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 028—36202131(仁寿县纪委)
028—36201339(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
028-36686126(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