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仁寿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颜欢同志已通过考试、面试,因怀孕于2019年4月完成体检,考核合格,现予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颜欢,女,1990年3月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乐山师范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招聘单位:仁寿县青岗乡初级中学,职位编号:180302041,笔试准考证号:4155120022011,笔试折合成绩:37,面试折合成绩:45.4,总成绩:82.4,排名:第7名。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社会监督电话: 028—36202131(仁寿县纪委)
028—36201339(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19203(仁寿县人社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