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四川省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川消招录办﹝2019﹞1号)、《关于做好四川省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消招录办﹝2019﹞3号)文件要求与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9年阿坝州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格检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19年3月7日—10日。鉴于体检人数较多,体检人员分天分组参加体检。受检人员必须按附件1安排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见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到体检医院报到,上午8:00正式开展体检工作。体检结束后,体检当天需留在马尔康市区,以备进一步检查。
二、体检地点
1.体检医院:阿坝州人民医院。
2.报到地点:阿坝州人民医院门诊大厅(马尔康市马江街176号)。
三、体检标准
按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者将无法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不再另行安排体检,不进入招录考核。
(二)3月6日上午10时后,请考生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系统打印考生准考证、报名表,并于体检当天携带准考证、报名表接受检查。
(三)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不要吃对肝、肾功能等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持充足的睡眠,体检当天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四)因疾病原因行手术治疗的,请携带医院手术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检查视为不合格。
(五)参加体检人员如有配戴隐形眼镜,必须在眼科检查前自行取出,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如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治疗等,也请携带医院手术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此项检查视为不合格。
(六)参加体检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告)既往病史等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违者取消相关人员的招录资格。
(七)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如发现有替检者,立即取消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八)体检当天,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亲属陪同或随同体检。
(九)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十)因阿坝州地域实际,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途中注意安全。
六、体检结论及发布
本次体检结论将由州招录办统一发布,复检相关事宜由州招录办另行通知。
州招录办联系电话: 18783786939
阿坝州招录办
2019年3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