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甘孜州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递补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石渠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因体能测评出现缺考和体能测评不合格情况。现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格让邓珠(准考证号:8122301081717)、马向成(准考证号:8122301081517)、闵学旭(准考证号:8122301090323)、洛绒次成(准考证号:8122301090825)、李峻(准考证号:8122301090209)、王宝城(准考证号:8122301090310)、丁真益杰(准考证号:8122301081720)、土登晋麦(准考证号:8122301090707)、向巴呷绒(准考证号:8122301090214)、洛绒益西(准考证号:8122301090401)进入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此次递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前5名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请以上递补人员于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点在四川省泸定中学(地址:泸定县安乐坝德志街17号)报到,报到时需提交《公告》要求的资格复审材料;2019年3月7日进行体能测评。
三、请递补考生报到时,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2019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材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须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和本人1寸彩照一张。
联系电话:0836-2811193。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