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9年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录消防员公告》要求,现将广安市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审查地点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二楼(广安市迎宾大道133号)。
二、审查时间
3月1日14时-3月4日18时为现场审查(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对象,视为自动放弃);3月5日-3月6日为网上资格复核。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带齐相关材料:
(1)身份材料。广安市户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制式《居住证》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
(2)退役军人身份材料。招录对象属退役军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退役证原件;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材料。高中及同等学历的招录对象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学历的招录对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毕业院校补办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包含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6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完毕后还需要网上审查,两项合格才为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直接不用签《调配书》。
4.四川省此次消防员招录只针对男性公民。
5.招录对象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招录资格。
6.请招录对象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注意查看资格审查通知短信。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相关招录信息。
广安市消防员招录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