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第十一批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规定,我市于1月19日—20日对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公开考核(面试),于1月19日—21日对部分岗位进行技能测评。现将考核总成绩及列入考察对象人选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干部群众如有疑问或反映情况的,请于1月2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一、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引进(招聘),其成绩不排名,不公布姓名。考核当天缺考、自愿放弃人员,不公布姓名。未列入考察人员,不公布姓名。
加试技能测评的岗位,其技能测评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比为1:1。
二、考察安排
考察对象按同一岗位不超过2:1的比例依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公示结束后,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及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主要通过学校出具书面鉴定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工作激情、身体心理健康状况、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
三、体检安排
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本公示发布后至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计划于2月3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列入考察对象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其考察、体检工作可同步进行。
四、其它事项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对在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咨询电话:0839-3314757
监督电话:0839-3267757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情课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