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梓潼县乡镇畜牧兽医站职位的考生张梓琪(职位编码:1890807;准考证号:6180922060401)于2018年12月10日参加了我局组织的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体检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体检结果公告后,考生张梓琪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并向绵阳市卫计委提出复核申请。2018年12月21日,绵阳市卫计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认为“多系感染?所致,认定张梓琪不能诊断患有血液系统疾病,结合临床,建议更正为合格”。2019年1月3日,绵阳市中心医院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张梓琪复检结论的说明》,将考生张梓琪的体检结果更正为“合格”。
我局认为,绵阳市卫计委在接到考生质疑后,本着对体检结果负责和有错必纠的态度,及时组织专家会诊,纠正体检错误结论,程序无误。经研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的规定,现将张梓琪体检结论更正为“合格”,该考生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