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亭县人社局《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册(见附件)。
二、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2019年1月21日早上8:30,在盐亭县人社局正大门前点名、签字,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700元左右)。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请自觉将手机关闭后交给有关人员保管,待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
4.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补检在孕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
5.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由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不得进行政审。二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三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得进行政审。
(五)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体检通知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早上从集中地点出发时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示。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盐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社局406室,电话0816-7220556)。复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特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和体检递补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