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的规定,骆云豪、张子博2名同志已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符合招录条件,拟录用为乐山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
骆云豪,男,199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双学士,重庆交通大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土木工程(道路工程)专业毕业,准考证号:8842110011427,报考单位:乐山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报考职位:安全股,职位编码:26100012,考试总成绩:73.953,职位排名:2。
张子博,男,199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重庆交通大学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毕业,准考证号:8842110011521,报考单位:乐山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报考职位:水运股,职位编码:26100013,考试总成绩:70.760,职位排名:1。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干部群众如有意见或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共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委、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反映。请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委:0833—2411619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833-2428538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邮编:614000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