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权受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负责本次劳务外请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务外请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劳务外请程序
(一)初审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由我公司送园区各部、局、中心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职称/职业资格、执照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并告知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
4.加分事项:党员加3分,本科加3分,本科以上加4分,多项加分的只加最高分。
(二)笔试和面试(各占比50%)
1.笔试(考核比例为50%):笔试分为申论、综合基础知识两科,拟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出试题并阅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写作能力和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应提前到场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申论,下午13:30-15:0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若时间有变将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地点:高县中学学术报告厅(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学府街112号)。
2.面试(考核比例为50%):经笔试按应招人员1:3组织人员面试,面试由园区各部、局、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综合表达能力等方面。
(三)体检
拟劳务外请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展开政审,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劳务聘用
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我公司派遣至高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试用期1个月。经用人单位试用合格后,按照“一年一签”原则,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其他事宜
1.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强
联系电话:15378278505
4.监督电话
监督人:王庸远
监督电话:13458822335
特此公告
宜宾市泽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