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现将政审结果、拟聘人员和选岗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政审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从2018年8月22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举报电话:0816-2813805、0816-2351380。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选岗后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提醒事项:原系在职在编考生,请于公示期满后,将原编制地人社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的备案文件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交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审查。逾期未交者,视为首次就业人员报考。
二、拟聘人员选岗
(一)选岗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拟聘人员于9:20前到选岗地点签到,9:20未达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电话通知)。
(二)选岗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八楼会议室)。
(三)选岗方式: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自愿协商或加试进行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后,因任何情况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四)选岗时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一份。
3.若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放宽年龄的拟聘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在编考生,需提交原编制地人社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的备案文件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若在选岗当日无法提供,请于30日内提交至指定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指定地点签到或选岗时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不予聘用。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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