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乐人发[2007]10号)和《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代夜明等25名考生已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考察等程序,符合招录条件,拟聘用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日(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有需要反映问题或认为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2430315)、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425843)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219号。
乐山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