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7月28日、29日参加青白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考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经核实,此次公招共有71人进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以下安排参加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11日。请体检人员7:50前到达体检地点。7:50准时开始检录、编组。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咨询电话: 028-83623983)
具体地址: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恒大雅园斜对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2、本次体检将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违者按违纪处理。
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该表中需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区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
5、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6、体检前二天忌油腻食物、忌饮酒;体检前12小时空腹;体检当天不喝水。
7、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8、体检费用:366元/人,由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时自行缴纳。
(四)体检结果公布和复检安排。
1、体检结果将于8月22日在青白江区政府网(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办(项目办)(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5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人:张加佳;联系电话:83615116)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