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蓬安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蓬安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岗位调整公告》的规定,现将蓬安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递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在面试同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8月6日(下午15:00至18:30)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报名和缴费(政府街132号),体检费暂按500元/人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8年8月7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8年8月7日早上7:30时在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由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取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