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及排名表》所列人员。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日早上7:50
2.地点: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报到,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收取体检费,女生430元/人,男生420元/人;复检费用另计。请携带足够现金参检。
五、体检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六、体检要求
1.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日务必于7:50前到达凉山州中级人法院大门口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或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3.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佩戴框架眼镜。
4.体检当日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考调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6.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8.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
9.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834-3866508。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