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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江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省属免费师范生、公办学校教师及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政审考察的公告

2018-07-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南江县2017年11月考核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公告》、《关于2018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公告》、《南江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及《南江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等各批次公告及省市考核招聘2018年省属免费师范生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将体检、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公开组织报名考试,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职位折合总成绩排序,拟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1):
 
1.2017年11月考核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公告规定18名考生进入体检。
 
2.考核招聘2018年省属免费师范生,签约58名考生进入体检。
 
3.2018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我县7月13日对不面试职位递补14名考生资格审查,其中放弃3名,合格11名,按照公告规定118名考生进入体检。
 
4.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公告规定70名考生进入体检。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报到: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7月24日(9:00-12:00,13:30-16:30),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填写体检表,办理体检手续。
 
2.时间地点:2018年7月25日体检,具体要求、集中地点在办理体检手续时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体检结果:考生体检后3日内没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即表示该考生体检合格,请办理档案调取手续。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考生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当天早上请勿进食。
 
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弃权。因弃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公告要求递补。
 
三、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对象确定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按下列要求参加政审考察准备相关资料。
 
2.政审考察程序
 
(1)资料下载。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2,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二份。
 
(2)个人档案调取。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是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等。
 
个人档案请于2018年8月10日前转到南江县人人才服务中心(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南江县人社局508室,联系电话:0827-8225299)。
 
 (3)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地或现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请考生打印填好后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盖章)到委托单位办理。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婚育审查。考生到户籍地和现长期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审查(已婚的向卫计部门提供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主要审查有无违法婚育,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5)综合考察。教师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南江县卫计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
 
 此次招聘的综合考察工作分别由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由各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南江县教科体局(电话0827-8225533),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827-8221136)联系。
 
(6)综合审查。考察合格者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并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对考生所有档案进行综合审查, 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目公示。 
 
 3.所需材料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户籍地或现长期居住地卫计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报县卫计审查);
 
 ③《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④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师)或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计专技人员)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⑤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1份(A4纸型,留足页边距2CM)。
 
 请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南江县人社局606室审查备案,未按要求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温馨提示
 
1、《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办理体检手续时请一并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弃权。
 
附件1:
 
 
 
 
文件类型: .zip 硕士研究生、省属免费师范生、2018年4月公招教师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体检名单.zip (25.58 KB) 
 
附件2:
 
 
 
 
文件类型: .zip 政审考察准备资料.zip (13.38 KB) 
 
 
  附件点击查看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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