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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

2018-05-1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关于江阳区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35分
 
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0.95分
 
二、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编码2018102001——2018102065、2018102107——2018102129、2018102134——2018102150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8102066——2018102106、2018102130——2018102133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三、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江阳区星光路4号,江阳区党政大楼上行200米处)。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 递补事宜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江阳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8年5月14日下午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18:00。
 
 
 
附件:江阳区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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