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新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现将新津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进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原件校验时间、地点
递补原件校验时间:2018年5月9日9:00-16:00。
递补原件校验地点: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瑞通路146号底楼)。
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办理原件校验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面试的资格。
三、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考生应准备的审查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应聘资格审查表》(请在表上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
2、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遗失须提供公安机关打印并加盖鲜章的个人身份信息表。
3、毕业证和学位证。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培养方式、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学位等情况)。
4、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足球裁判二级以上证书等。(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现场手写承诺书)。
(二)报考定向公招岗位(岗位代码:02017、02018)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材料外,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1、大学生志愿者:新津县志愿者管理项目办出具的志愿者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并加盖出具证明单位鲜章。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考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
以上材料在原件校验时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分别领取公共面试《面试通知书》和专业面试《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咨询电话:028-82556732。
五、面试方式
(一)考生需分别参加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4:6比例折合为百分制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二)公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方式(报考02017、02018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专业面试方式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答辩”)。
(三)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
2018年事业单位(含教师)面试课程各地级同步开课,咨询电话:028-844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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