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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市技师学院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面试原件校验工作公告

2018-04-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见附件)及面试原件校验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面试原件校验于2018年4月26日至28日进行,其中26、27日为进入面试人员原件核对校验,28日为递补人员原件核对校验。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
 
面试原件校验在我院行政楼进行(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通北三路1899号,联系电话:61835011,具体地点见校内指示牌)。
 
三、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二次。
 
(二)应提供的资料,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1.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可以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
 
4.报考有工作经验需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能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包含此段工作经历全部时间段的缴纳社保清单;
 
5.对报考有专业研究方向限制的需要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6.对有论文要求的需要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
 
7.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后我院将统一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8年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成都市技师学院)
 
 
 
                     成都市技师学院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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