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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宾翠屏区人社局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公示

2018-04-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关于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刘静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8年4月13日至4月2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45978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公示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

 

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三批公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拟聘用单位

拟聘用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备注

1

刘静

1979.01

本科

 

四川大学

法律

翠屏区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

2112017061314

78

83.20

80.6

孕期延迟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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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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