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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县关于公开招聘县级部门编制外辅助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2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新津县关于公开招聘县级部门编制外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津县关于公开招聘县级部门编制外辅助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8年3月23日。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3月23日早上8:00前到体检地点集中(须空腹)核查身份、领体检表、交体检费等。未在体检当日8:0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地点:新津县中医医院体检科(新津县客运中心旁)。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于2018年3月30日前在本网站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用(280元,医院收取)、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3.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新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2529506)。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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