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民航局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8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minhangrenli@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10-64481107(工作日接收传真)。
2、邮件标题统一按“XX确认参加民航局机关XX司局XX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本人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民航局机关XX司局XX职位(职位代码为XXXXXXXXXX)面试,有效联系手机号:XXXXXXXXXXX,本人签字(手书签字扫描或照片作为附件发送),日期。”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4、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于2月28日12:00前传真至010-64481107或者发送扫描件至minhangrenli@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10-64481261,010-64481263)。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于面试当日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7、其他资料:民航局机关招录公告中各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准备4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3月8日进行。
1、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三层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也必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三层报到入闱封闭。面试当天上午截止到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3月8日上午
报考200110006023(人事科教司科技处)、200110011003(机场司安全处)、200130013001(公安局二处)和200110016004(离退休干部局五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3月8日下午
报考200110010002(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适航检查处)和200110007003(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关系一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京江苏大厦7号楼(酒店楼),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丁88号,总机电话:010-64271188。乘车路线:(1)乘坐地铁5号线到“和平里北街”站下车西南口出,沿和平里西街右转进入和平里中街,沿和平里中街走720米,右前方到达。(2)公交线路:乘坐104路、108路、特11路公交车至“地坛西门”站下车,向北行走50米可到达。
五、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200110010002(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适航检查处)和200110007003(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关系一处)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于面试当天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当天通知考生。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同时按照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综合成绩(公安类职位)=笔试合成成绩X50% + 面试成绩X 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X15%
(二)体检
于3月9日电话通知考生体检有关事项,请保持手机畅通。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须提供的材料按时报到,考生报到后至指定会议室进行身份验证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必须出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已经携带的,进入候考室前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3、为使考生及时了解民航局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情况,我局将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有关招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4、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的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请提前准备,注意安全。
5、联系电话:010-64481261,010-64481263。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同意报考证明》
4.《待业证明》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