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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公告》精神,2018年1月19日组织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的2名考生进行了补检,体检结果均为合格。现将我市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据此,共确定21名进入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及要求
(一)考察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9日。
(二)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广安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826-2396351)、广安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826-2399322)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其他事宜
(一)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不再另行公告。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二)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察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填写《录用人民警察审批表》(一式3份),并于2018年2月13日前将《考察情况报告》《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登记表》《录用人民警察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
四、纪律与监督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26-2663233
监督电话:0826-2123616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