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确定的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总成绩,现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的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取得面试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于2018年1月8日—9日,每天9∶00—17∶00在四川省水利厅(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九楼大会议室进行。
由于考生需要到银行缴纳面试费(银行下午17:00不再办理对公业务),请考生尽量选择上午或下午17:00前来我厅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水利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有职称或其他要求的岗位,请考生携带相应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水利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到建设银行缴纳面试费80元后由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四川省水利厅人事处 028-86938821。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利厅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