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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7-12-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泸州市《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
   (一)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名额等额或差额确定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以及所有拟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招警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市无法比较时,则以本市相邻的市(四川省内)本次招警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进行比较)”之规定。我市本次招警达到规定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合江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四)(职位编码26040096),考试总成绩为65.31分,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中,报考叙永县公安局法医(二)职位第1名考生的总成绩为64.09分,不能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因此共有37人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于2018年1月4日17:30前领取《体检通知书》,其中:报考泸州市公安机关的,到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领取;报考泸州市森林公安的,到泸州市森林公安局领取。
    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5日上午7:30前到泸州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体检费500元,由医院按实收取。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附件:1、泸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总成绩及排名
       2、泸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安局
               泸州市林业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7年12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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