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本次泸县公招职位共有26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rsks.gov.cn/《关于泸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二、体检安排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2日(星期二)8: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5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公务员管理股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早上要求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请着穿脱方便服装、鞋袜,不带项链等饰品,女性不穿戴钢托、金属亮片等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含警服等)和穿连体衣裤参加体检。
(五)考生体检当天须带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联系电话:0830—8192897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