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孜州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已于2017年12月17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备注是否进入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报考省法院及各铁路法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法院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及各铁路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各市(州)组织部会同市(州)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应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进行。
法院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本人1寸彩照一张于12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
检察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本人1寸彩照一张于12月27日下午14:00至16:00到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到。
体检费用(男:312.00元,女:361.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体检及进入下一录用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同学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工作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招考单位确定。
联系电话:0836-2811193(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0836-2812937(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附件:《2017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排名》
《2017年甘孜州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排名》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20日